商标争议
商标争议是商标专用权的归属之争,是在先商标注册人对在后注册商标提出不同的意见,并要求撤销有争议的注册商标。
商标争议申请人必须是对被争议商标享有一种或多种在先权利的单位、组织或自然人。
商标争议期限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争议申请没有期限限制;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时间是在自争议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但恶意注册驰名商标商标注册证领取注意事项 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所需文件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商标争议理由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他证明争议理由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